|记者 陈明月
“成为一名警察是我从小的梦想。能够发挥自己的价值为人民服务,我感到特别自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莫干山中队中队长李剑青如是说。
今年35岁的李剑青于2004年入伍,2006年参加公安工作,从军装到警服,变的是身份,不变的是情怀和信念。一直以来,他都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以军人的作风要求自己,以群众的需求作为动力,全力做好本职工作,用行动践行从警为民的诺言。
“十一长假我们去哪玩?”女儿乖巧的声音在耳畔响起,看着孩子殷切的目光,李剑青心底更多的是愧疚,因为国庆期间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莫干山风景区人流量、车流量都比一般道路大,特别是节假日,交通安全管理的难度和压力也随之剧增。为保障辖区安全,今年“十一”期间,李剑青早上7时多就坚守在景区道路上,疏交通、纠违法,从站到马路上的那一刻,到晚上10时夜幕降临,他和同事们的哨声、手势从未停止,忙碌的身影一直游走在车水马龙中间。
“回到家孩子都已经睡着了,更别说陪她出去玩了,见面都‘难’。”李剑青笑着说,虽然陪家人的时间少了,但因为他们的坚守,可以让大家更好地出行,这也是另一种收获。这种兢兢业业、忠诚履职的工作态度,贯穿在李剑青十几年的工作日常中。
2017年至2020年期间,李剑青在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担任副中队长。有一次,在交警大队门口,两辆电动自行车相撞,一位60多岁的大爷摔倒在地,导致多处肋骨骨折,而另一辆电动车车主肇事逃逸。接警后,李剑青第一时间调取监控查找线索。查看了大量监控视频后,终于在一家商店内发现该肇事车主的身影,了解到该车主可能是一名幼儿园工作人员。德清的幼儿园那么多,怎么找?李剑青选择了一个“最笨”却最不易疏漏的办法,一家家问过去。
“当时我们在每个幼儿园的微信群里发消息询问,虽然工作量很大,但只有这样才能不遗漏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整整三天的不懈排查,终于找到了肇事逃逸车主。李剑青和同事对其依法处置教育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事故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
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事故中队,每天处置最多的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工作繁杂而琐碎。但李剑青却觉得,正是这些工作经历,磨练了自己在小事中尽责、在责任中成长的意志。
“作为交警,在处理问题时,必须遵循执法为民的根本,耐心细心,才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李剑青总是这样严格要求自己。2020年5月,李剑青换岗到了车辆管理所工作。一次,一位聋哑人想考取三轮摩托车驾驶证,但根据相关规定和条件,该人员并不满足考证要求。为方便沟通,李剑青找了一张白纸,耐心解释劝说。两人你写一句我答一句,“聊”了整整十几页纸,最后对方被李剑青的真诚与专业所打动,打消了考驾驶证的念头,还感激地向李剑青道了谢。
听民声、解民忧,一桩桩不起眼的小事,却满溢着暖暖的警民情。“这份工作看似平凡,却肩负着守护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重任,所以我不会懈怠。”在外人眼里乏累枯燥的工作,在李剑青身上体现的则是使命般的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