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晟昱
车门未关严就上路,安全隐患不容忽视。近日,德清某商场地下停车场就发生了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交通事故,车主林先生不仅爱车“破相”,还要承担全部的责任。
当天,林先生和爸爸购物结束后准备返程。林爸爸在上车后忘记关上车门,而林先生也没多留意,直接启动了车辆开出了停车位。谁知车辆刚行驶没几米,未关紧的后车门就“哐当”一声撞上了叶女士的车辆。当时她正在倒车,看到两辆车要撞,立即停车让行,但还是未能避免车辆碰撞。
事故发生后,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理,进行勘查和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林先生作为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上路前,有责任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包括车门关闭状态,此次事故因车门未关好引发,因而林先生需要承担全部责任,交警对林先生进行了安全教育。
警方提醒:广大车主驾车出行前务必检查车门、后备箱关闭情况,谨防发生事故,并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同时,停车场内视线复杂,需保持低速行驶,遇到让行车辆需及时观察周边环境,谨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