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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开展知识产权案件巡回审判

|记者 徐晟昱

横幅拉起、摆上桌椅……近日,德清县人民法院将一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的典型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庭审现场搬到了莫干山镇高峰村村民委员会门口的大树下。

本案原告方是云南某酒店品牌,认为莫干山某民宿在其名称、门牌、广告、装修及店内物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侵害了原告方的商标权;且被告方个体工商户字号与原告方的注册商标使用的文字相同,存在攀附原告品牌知名度的故意,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诉请判令其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损失。而被告方则认为,其使用的标识源自于其合法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字号,与原告方的商标存在差异,且其只在莫干山景区范围内经营,属于单体民宿,没有连锁的分店,双方定价不同、目标人群不同,原告方也未在浙江省范围内开展酒店住宿经营业务,亦不存在竞争关系。

庭审过程中,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村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宿从业者以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2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结束后,代表委员对本次庭审给予高度评价,对法院自觉接受监督的举措和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30天内变更个体工商户字号,不在个体工商户名称字号中使用与原告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0元。

庭审是最生动的“普法课”,案例是最鲜活的“教科书”。据了解,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意在将办理案件和普法宣传延伸至群众家门口,让审判工作走出去,将法治声音传递到千家万户。

庭审后,法官还结合实际案例向企业代表开设了“法护营商微课堂”,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让在场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有了更加直观深刻的认知,切实增强民宿从业者防范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的能力。下一步,县人民法院将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