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重点项目(共4项,月度晾晒2项。)
备注:新上规上限企业数、“大好高”项目为季度晾晒。
二、比重点指标(共7项,月度晾晒5项。)
备注:土地利用及做地出地、外贸出口为季度晾晒。
三、比重点工作(共13项,月度晾晒6项。)
备注:老旧工业园区改造、产业园绩效、制造业“腾笼换鸟”、企业培育、企业股改上市、农业“双强”、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未来乡村美丽城镇建设)为季度晾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