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付露波
昨天,全县贯彻落实《湖州市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条例》工作推进会召开。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健,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傅贤生,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赵震参加。
作为全省首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领域的创制性立法,《条例》立足破解制约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领域的突出问题,将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予以总结、固化和提升,充分体现了系统观念、“两防”理念、问题导向和湖州特色,为我县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法治保障。《条例》已于2021年7月1日正式施行。
会议指出,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施行的重要意义,全力加强《条例》的宣传和培训工作,通过聚焦重点、精耕细作,提高《条例》贯彻落实工作的质量实效,构建矛盾风险防范、化解、管控、处置的严密链条,不断推进治理方式的现代化。要强化责任落实、监督检查、统筹联动,全面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助推更高水平法治德清、平安德清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