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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电动车综合治理行动

|记者 沈宇翔

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无论是驾驶员还是行人出行,都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为了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这几天,县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车综合治理行动。

一大早,县交警大队的队员们就来到了新市镇,分成多个小组值守在交通事故多发易发的路口,对电动车行驶情况进行劝导和治理。在府前路与枫洋路十字路口,交警们向过往的每一位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发放了告知书。“以前我不太了解这些法律法规,这次交警跟我说了,下次我就会注意了。”车主姚阿姨说道。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相关规定,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需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这次治理行动主要针对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的未登记未备案上路行驶的行为,还有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车一律扣留。”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顾骏说。

为了强化集中整治的力度,此次行动共出动了百余位警力,每天早上7 点至19 点都会在新市镇的11个点位进行精细化检查。接下来,县交警大队还将通过扫街的模式,在全线范围内铺开整治行动,守护百姓的出行安全。